邻父有与人邻者
《吕氏春秋》〔先秦〕
邻父有与人邻者,有枯梧树,其邻之父言梧树之不善也,邻人遽伐之。邻父因请而以为薪。其人不说曰:“邻者若此其险也,岂可为之邻哉?” 此有所宥也。夫请以为薪与弗请,此不可以疑枯梧树之善与不善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一个人与别人为邻,他的家中有一棵干枯的梧桐树。与他为邻的一位老者指出这棵梧桐不好,他立刻就把它砍伐了。老者随后又想要那棵梧桐树,想拿去当柴烧。他不高兴地说:“这个邻居用心如此险恶,怎么能和他做邻居呢?”这表明他有成见。要那棵梧桐把它作柴烧,或是不要,这些都不能作为怀疑梧桐树好还是不好的依据。
注释
父(fǔ):对老年男子的尊称。
遽(jù):急,急速。
薪:柴火。
有所宥:有成见。
简析
这则寓言故事简要讲述了人们在判断事物时易受主观偏见影响。邻父因个人需求而先贬低梧桐树,导致邻人砍伐。邻人却因此认为邻父阴险,不愿为邻,却未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基于对方的言行而非事物本身。此文提醒我们,在评判事物时,应排除个人偏见,客观看待事物的本质。
晋灵公不君
左丘明〔先秦〕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 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 “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
心不在马
韩非子〔先秦〕
赵襄王学御于王子期,俄而与子期逐,三易马而三后。襄王曰:“子之教我御,术未尽也。”对曰:“术已尽,用之则过也。凡御之所贵,马体安于车,人心调于马,而后可以追速致远。今君后则欲速臣,先则恐逮于臣。夫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此君之所以后也。”
韩信始为布衣时
《史记》〔先秦〕
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尝从下乡亭长乞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床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怒,竟绝去。数年后,信封淮阴侯,见下乡亭长,赐百钱,曰:“公,小人也,为德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