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回想小的时候,能够张大眼睛对着太阳,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我看见细小的东西,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天蚊子的叫声像打雷一样,我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里这么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我抬着头看它们,脖颈都为此而变得僵硬了。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用烟慢慢地喷过去,让它们在烟雾中飞着叫着,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果然就像鹤唳云端一样,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会神地观察,把草丛当做树林,把虫
一、通假字
强:通“僵”,僵硬。项为之强:脖子看得都酸了。
二、多音字
虾:通“蛤”há虾蟆蛤蟆xiā对虾
三、词类活用
名词用作动词:
鞭数十(“鞭”,鞭子,这里活用名词作动词,“鞭打”的意思。)
果然鹤也(“鹤”,白鹤,这里活用名词作动词,“变成白鹤”的意思。)
四、一词多义
观:
①昂首观之〔看〕
②作青云白鹤观〔...的景象〕
察:
①明察秋毫〔看清〕
②必细察其纹理〔观察〕
时:
①余忆童稚
倒装句式
(1)“徐喷以烟”等于“以烟徐喷”。译为:用烟慢慢地喷(它们)。
(2)“留蚊于素帐中” 等于“于素帐中留蚊”。 译为:又在未染色的帐子里留几只蚊子。
(3)“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等于“私拟作群鹤于空中舞”。译为: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
省略句式
(1)“使与台齐” 等于“使(之)与台齐”。 译为: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
(2)“见二虫斗草间” 等于“见二虫斗(于)草间”。 译为: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
(3)“果如鹤唳云端”等于“果如鹤唳(于)云端”。译为:果真像鹤群在青云上翻飞鸣叫。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
《浮生六记》是他的一部自传体作品,书共六篇,卷一 《闺房记乐》 卷二 《闲情记趣》 卷三 《坎坷记愁》 卷四 《浪游记快》 卷五 《中山记历》 卷六 《养生记道》.故名“六记”。今已佚其二,书中记闺房之乐,见琴瑟相和、缱绻情深;记闲情雅趣,见贫士心性、喜恶爱憎;记人生坎坷,见困顿离合、人情世态;记各地浪游,见山水名胜、奇闻趣观。中国现代文学大师林语堂曾将《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介绍到美国,也得到如俞平伯等名家的赞誉。道光二十九年(1849)王韬曾为此书作跋,称赞此书“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浮生六记》以及别的书正是采用“前序后跋”的手法。
一种平常的景象或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这同时也是本文画龙点睛之语。“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眼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32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象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
嘉庆十三年(1808年)沈复随翰林院编修齐鲲出使琉球,参加册封琉球国王的盛典,十月间归国。在此期间,创作了《浮生六记》,《童趣》就是卷二《闲情记趣》中的一篇。
观察仔细、想象奇特。文中很注意观察的描写,对藐小微物“细察”其纹理;对丛草、虫蚁、土砾“定目细视”;对二虫相斗,观之“出神”。这样的观察,实际上是“观”与“察”同时进行的。“察”这个动作本身就含有思考的意思。因此,观察促进了想象和联想。观察越细致,联想就越丰富,想象就越奇特。例如,把飞舞的蚊群,想象成“群鹤舞空”;把蚊群冲烟飞鸣,想象成“鹤唳云端”;把丛草想象为森林,虫蚁想象为野兽,土砾想象为丘谷。这些都是由儿童的眼光和心理来观察,想象的;而这里的联想和想象,又是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出发的,因而事物形象的描写真实、生动,富有生活情趣。
语言简朴、自然、生动。
本文可用两节课教读。
由于本文是学生初中入学后所学第一篇文言文,有必要先谈谈学习文言文的意义和方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要点如下:
一、文言文是古代的书面语体,特点是简洁、典雅。文言文来源于古代汉语口语,现代汉语也来源于古代汉语口语,二者同源而异流,二者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同为主,不同为次,所以不难学,我们要有学好的信心。
二、学文言是为了继承祖国的文化,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上的许多事情;文言文中的许多词、语依然保存在现代汉语中,学文言文可以丰富我们的语言仓库。
三、学好文言文的关键在于培养语
沈复《浮生六记》中“闲情记趣”一章,主要记作者长大后对花木的喜爱和婚后跟妻子一同美化居室及周围环境的琐事;记童年趣事的只有开头一小段,因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描写儿童观物的心理过程上颇具特色,值得研究。
年幼的作者由群蚊乱飞想到“群鹤舞于空中”,这是所谓类似联想;再想到“鹤唳云端”,则是接近联想。这后一种联想又促使他产生了模仿的意愿,于是“留蚊于素帐中,使之冲烟而飞鸣”,再经过凝神细观,“果如鹤唳云端”,这是年幼作者的错觉,也是他所追求的目标,因为鹤翔,鹤鸣都是比喻人生大志的,所谓的鹤鸣九皋,冲天一鹤就是表达宽广胸怀和积极向上的远大抱负的──这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
本文选自清代文学家沈复的《浮生六记》之《闲情记趣》,该书原有六记,现存前四记,是一篇带有抒情性的回忆录和记叙性的散文,文章以生动的笔触、细腻的刻画,记述了作者儿时一些“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事,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充满童真童心的童趣图,充分表现了少年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稚气烂漫的情趣。主要体现在:
一、忆写童趣,一线串珠。
这是一篇叙述童年趣事的美文,其核心就是凸现那令人没齿难忘的童真童趣,为此,文章以儿童眼中看世界所得“童趣”为主线,按照“总—分”结构组织全文,紧扣一个“趣”字来写。先总写童年时常有超乎尘世之外的乐趣,其中“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